华安百畲公司华安天福茶厂酒店改造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答疑纪要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4)工程业绩第1点:投标人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五年内(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或施工的建筑装修装饰项目合同金额大于3000万元以上的得2分;
问:此业绩是否要求公共建筑装修还是其他民用住宅项目装修都可以?
答:需为公共建筑装修装饰。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4)工程业绩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5个工程业绩中:投标人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五年内(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
问:5个工程业绩中投标人是指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还是联合体成员均可以?
答:建筑装修装饰项目业绩及建筑结构加固改造项目业绩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提供均可;EPC项目业绩需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4)注第2条:本项目招标文件业绩要求:施工业绩的应附上合同书、竣工报告、通知书(如有)等证明材料且在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以查询得到的,否则,其工程业绩不计。
问:在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以查询得到:这个是指查询得到项目信息即可,还是要查询得到竣工验收信息才可以?
答:需要查询得到竣工验收信息。
4、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第6点的第6小点其他要求中:财务状况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无亏损(需附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含资金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招标文件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并提供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后由投标人基本开户行开具的银行授信(资信证明);
问: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财务状况是否由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提供均可?
答: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财务状况需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5、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4)工程业绩部分,备注③“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应附上合同书、通知书等证明材料,否则,其工程业绩不计;”修改为:“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业绩应附上合同书、通知书等证明材料以及可查询的政府或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网站中标公示截图证明。否则,其工程业绩不计。”
注:1.招标文件中与发布答疑纪要不一致的,以答疑纪要为准。
招标人:漳州市百畲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2019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