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丰山镇下尾村下燎东路至照日头山道路工程—路基标
补遗书(第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1、接省厅通知,福建省交通运输厅2022年度信用考核结果已于6月5日正式发布,本项目所涉及的“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最新的信用结果”指福建省交通运输厅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发布的最新信用考核结果。
2、根据最新文件规定,本项目分值构成调整为“合理低价(95分)+信用分(5分):评标价:95分,信用:5分,其中施工企业信用分满分为3分,项目经理2分”。
3、本项目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由“2023年06月02 日11:00:00”修改为“2023年06月09 日11:00:00”
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截止时间由“2023年06月02 日11:00:00”修改为“2023年06月09 日11:00:00”
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由“2023年6月16日16:00:00前”修改为:“2023年6月21日16:00:00前”。
5、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由“2023年6月19日09:30”修改为:“2023年6月25日09:30”。
6、招标文件已重新上传,请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
7、本补遗书(第1号)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补遗书(第1号)内容若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补遗书(第1号)内容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华安县丰山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本地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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