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关于取消“华安县城区第二饮用水源工程—大坝工程补充通知第01号”内容的通知
招标编号:卓知(Z-2014)招字002号
致各投标人:
现取消华安县城区第二饮用水源工程—大坝工程补充通知第01号内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说明:
①、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均做同样修改,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②、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华安县市政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201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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