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华安县绵治溪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补充通知02
水保部分因工程量清单单位存在部分缺失,现修改、澄清内容如下:
1、分部工程招标清单第一部分 第一大点坡耕地治理单位为hm2。
2、分部工程招标清单第一部分 第一大点中的第1小点坡改梯(整修反坡梯田)单位为hm2。
3、分部工程招标清单第一部分 第二大点中的第1小点C15砼排水沟(30×30)单位为km。
4、分部工程招标清单第一部分 第三大点中的第1小点蓄水池(9m3)单位为口。
5、分部工程招标清单第一部分 第三大点中的第1小点钢筋制作、安装工程量为0.283t。
6、分部工程招标清单第一部分 第三大点中的第2小点截水沟(C15砼)30*30单位为m。
7、分部工程招标清单第一部分 第四大点中的第1小点机耕道(碎石,宽3.0m)单位为km。
8、分部工程招标清单第一部分 第四大点中的第2小点机耕道(砼,宽3m)单位为km。
9、分部工程招标清单第二部分 第一大点坡改梯梯壁种草单位为hm2。
注:①、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②、投标人应在截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华安县新圩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8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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