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华安县城区第二饮用水源工程—大坝工程补充通知第01号


【信息时间: 2014/4/2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网上电子招标)华安县城区第二饮用水源工程—大坝工程补充通知第01
招标编号:卓知(Z-2014)招字002
 
致各投标人:
本工程招标文件117.3.1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总额的10
履约担保形式: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合同价款10%的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转帐、现金)履约担保金的退还:履约担保金将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4天内无息退还履约担保。
现更改为:
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总额的  10 %;履约担保金提交形式:履约担保金在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及保函(保函包括银行保函和经建设行政监督部门备案核准的担保公司的保函),中标人可任选一种未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履约担保金的退还:履约担保金将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4天内无息退还履约担保。
 
 
 
 
说明:
①、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均做同样修改,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②、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华安县市政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2014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