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永高速华安高速出口提升改造工程
补遗书(01号)
致:各潜在投标单位
一、招标文件澄清及修改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第1条款号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评标价低于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下限的投标文件不进入投标基准价的计算。当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相同时,以信用得分高者优先;当综合得分、信用得分均相同时,以投标总报价低者优先;当综合得分、信用得分和投标总报价均相同时,则通过抽签的方式来确定排名顺序” 此条款不适用删除。
2、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为银行保函形式的,开标现场无需提交纸质保函原件,采用扫描纸质保函(应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电子印章形式随同电子投标文件一并线上提交。纸质保函原件由中标候选人在公示前提交给招标代理单位并网上公示。
3、本项目推荐1个中标候选人。采用固定价随机抽取中标人(简易招标办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根据电子交易平台自动随机生成的投标人对应的号码作为投标人代表号,由招标人公开随机抽取其中一个号码,抽取到号码对应的投标人即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备注:
1、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与本补遗书不符的,以本补遗书为准。
2、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 标 人:华安县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安华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