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九龙工业园江滨路(规划17路至九龙大桥段)市政道路工程 施工答疑澄清及补充通知 招标编号:E3506290601100003 一、招标文件修改 1、招标文件第12页26项22.2(五)条款修改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未按规定持相关证件到场登记验证的。” 二、答疑 1、问:关于华安九龙工业园江滨路(规划17路至九龙大桥段)市政道路工程施工工程没有提供预算审核电子版及其计价软件版成果文件,无法准确计算该工程中的单价措施费及其投标报价。根据:闽建〔2017〕6号,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若干规则第八条的规定:招标人应当将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的XML格式文件及其计价软件版成果文件、招标图纸和相关材料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供潜在投标人下载。而贵公司发的XML格式文件是招标清单文件,且定额名称未显示,请问贵公司为何未上传预算审核电子版及其软件版预算?请招标人将“预算审核电子版及其招标控制价计价软件版成果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供投标人下载。请上传预算审核电子版excel及其软件版预算。 答:预算审核电子版及其计价软件版成果文件已上传至系统相关附件的工程量清单中,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三、补充通知 1、本补充通知发布后,招标人将重新上传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等资料,投标人须自行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重新下载,招标文件以补充说明修改后上传的为准。 2、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华安县华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高诚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018-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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