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新圩镇新圩村青良山安置地人饮工程补充通知


【信息时间: 2016/11/2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华安县新圩镇新圩村青良山安置地人饮工程
补充通知
招标编号:宏茂闽招字[2016]漳第031
各投标单位:
一、招标文件的修改及补充
1、本项目预算审核价现更改为:¥1635715.99元;即本项目招标控制价=预算审核价=1635715.99元;
 

 

2、投标须知前附表3.2.3本项目的最高控制价现修改为1635715.99元;
 
3、招标文件中P35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中第5条现修改为:

5
8.1.1
工程预算造价中安全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金额
加压泵房
安全文明施工费
土建单位
2358.16
安装单位
654.41
水厂值班室安全文明施工费
土建单位
2546.55
安装单位
942.69

 

4、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6 11 22 16 00 分前(指款到达指定帐户时间)。现修改为:“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6122 1600分前(指款到达指定帐户时间)”
 
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6 11 23日上午830分现修改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6 125日下午1500分”。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工程量清单已重新上传,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重新下载。
 
三、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内容与本补充通知不符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说明:
 
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本单位概不负责,敬请谅解。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华安县新圩镇人民政府

 

                                        日 期:2016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