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康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补充通知
致各投标人:
一、本工程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以下部份的落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均改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请投标人自行修改:
1. 第55页 资格审查文件封面;
2. 第57页 资格审查申请函;
3. 第69页 商务文件封面;
4. 第71页 投标函;
5. 第72页 投标函附录;
6. 第74页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二、本工程招标公告、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等网上公布信息同时在漳州招标采
注: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华安县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部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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