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2012年公共租赁房电梯设备采购安装工程
招标答疑纪要
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提交形式修改为“以电汇、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经建设行政监督部门备案核准的担保公司的保函)的形式” 向招标人提交设备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
2、招标公告中五.2条款修改为“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3、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文件投标函中工程名称有误,应改为华安县2012年公共租赁房电梯设备采购安装工程,工地现场为“华安县2012年公共租赁房施工现场”。
4、招标文件其他条款不予修改。
招 标 人:华安县市政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德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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