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汽车中心站工程施工监理补充通知
招标编号:环闽监招【2016】第059609019号
各投标单位:
现对华安县汽车中心站工程施工监理补充通知如下:
1、招标文件第6页5.2条款及第15页第21项18条款投标保证“注:对采用银行保函和年度保证金等保证形式的,应与现金保证具有同等效力,并且按照闽建筑【2015】29号文件执行,年度保证金出现没收情形按照漳建工【2016】2号文件执行。”修改为:“注:对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应与现金保证金具有同等效力,并且按照闽建筑【2015】29号文件执行。”
2、本次补充通知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 )、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http: // 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 http: // 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华安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华安公共资源.com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 www.zzgcjyzx.com/)等网站上发布。各投标人应自行查阅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投标人可自行向招标代理机构领取书面资料。
领取书面的资料地点:漳州市悦华城市广场2幢1310--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 联系电话:0596-2931058
招 标 人:福建漳州市长运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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