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丰山镇龙径村溪口上山路至正兴辅道高速桥下道路硬化工程
招标答疑
致:各潜在投标人
1.本招标公告3.7 其他资格要求:(3)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市政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市政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市政〔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市政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市政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现修订为:“3.7 其他资格要求:(3)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市政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市政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市政〔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市政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
2.本招标公告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可以使用①现金形式或②银行保函或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或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或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8.1/18.2.1投标保证金。
3.本项目预算审核书及发包价已上传,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请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并按此答疑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华安县丰山镇龙径村村民委员(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市安永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盖章)
2021年8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