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2016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的建设地点:华安县境内;
2.2 项目的规模及内容:项目建安预算审核价为7248594.02元。总里程118.291公里,共11条农村公路,设计施工内容为交通标志、波形护栏、钢筋混凝土护栏等。
2.3 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
2.4 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 3 个月。
2.5 质量要求:根据《漳州市公路局养护工程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进行管理、验收,质量应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的施工企业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且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建造师),并持有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必须是独家申请,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申请;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以上统称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按照废标处理。
3.4中标候选人不得与本项目已中标的监理单位为同一法人、相互隶属或隶属同一法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4.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5.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预算造价文件、工程量清单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若需施工图纸,可向代理公司另行购取,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5.3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0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华丰中学校园内华安县行政服务中心5楼)。
6.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应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项目负责人与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同一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6.4本工程实行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各投标单位需自行使用电子标书软件对做好的电子标书进行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12月19日16时00分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为人民币 壹拾肆万壹仟元整(¥:141000 元);
户 名: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户名称:建行漳州市华安支行
帐 号:35001667907052504335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7.4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华安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华安公共资源.com )网站公布。
招标人:华安县县乡公路管理所
地址:华安县华丰镇
联系人: 刘先生 电 话: 13559675549
招标代理机构: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锦绣大厦8楼
联系人:小陈
电话/传真:0596-268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