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华安县城区第二饮用水源工程(下坂片区配套管网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安县城区第二饮用水源工程(下坂片区配套管网工程)已由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华发改[2011]168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由多渠道筹措解决,招标人为华安县市政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华安县下坂片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华安县城区第二饮用水源工程(下坂片区配套管网工程),工程总投资估算为84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0万元,工程投资6715万元。本标段工程预算审核价4847959.68元(含暂列金35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华安县城区第二饮用水源工程(下坂片区配套管网工程。项目供水管网主要为了连接下坂村、福里、兴洋坂、茂林内、平安亭、下坪尾而建,钢管公称直经为DN200,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工程预算造价文件、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5日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为准。
2.4. 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2012版和《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若为临时建造师应根据闽建筑[2013]41号、闽建筑函[2014]6号办理完成延续注册,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且在本项目施工期间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应符合闽建筑{2014}2号规定。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规定时期无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问题,无因不良行为被有关主管部门在此期间限制或取消投标资格。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预算造价文件、施工图纸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要招标文件的书面材料、工程预算造价文件、施工图纸等,由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4.3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与法人身份证明(附上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上授权人法人身份证)、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保证金证明单据。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nZZTF格式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
5.2本招标项目的K值取值区间为:10%---12%。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1月14日16时00分;(以款项到达账户的时间为准)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①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汇至下面指定账户(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电汇或转账单上需注明工程项目名称。
②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6.3. 投标保证金金额:柒万贰仟元整(小写¥:72000元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月15日上午8时30分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0596-2032597。
7.2. 本工程实行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各投标单位需自行使用电子标书软件对做好的电子投标书进行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到达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⑵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十分钟内);
⑶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的。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安县市政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华安县城关 ,
电 话:0596-7365626, 传真:0596-2939118 ;联系人:吴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江滨花园沿江2幢1307室,
电话:0596-2668011转0 ;邮箱:zhuozhi2009@126.com;联系人:小胡 。
注:投标保证金应注明本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建行漳州市华安支行;
帐户名称: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35001667907052504335
开标地点:华安县旧华丰中学行政服务中心5楼 (注:招标文件中地址如有不一致的,以本公告地址为准 )
招标人:华安县市政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