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华安县新圩镇区黄枣片区自来水供水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安县新圩镇区黄枣片区自来水供水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以华发改审【2018】84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华安县新圩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业主多渠道筹措解决,招标人为华安县新圩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华安县新圩镇黄枣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该项目于华丰镇罗溪村村口接入城区第二水厂市政供水管网,新建加压泵站1座,敷设供水主管线总长9.25公里,采用K9级DN150-DN200离心球墨铸铁给水管,以及其他配套设施。项目概算总投资492.4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15.06万元;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3581544.00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华安县新圩镇区黄枣片区自来水供水工程。(详见招标人提供的与项目相关的所有施工图、工程预算审核书、澄清、修改、补充说明等所含内容);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市政公用工程[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属于小型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要求;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工程预算审核价为:¥3581544.00元 , k=12%,发包价为3148057.21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无;
2.7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如非福建省省内建筑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文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②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③根据闽建建【2016】5号、闽建办建[2016]39号文及闽建建函[2017]41号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建和市政工程投标。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5月18日08:30:00至2019年5月22日17:00:00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最新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k=12%)。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9年5月28日17:00时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收账通知为准)。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允许投标人使用电汇或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年度投标保证金、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等方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年5月29日8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Fron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Front/)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安县新圩镇人民政府
地址:华安县新圩镇,
电话:18060216169,
联系人:邹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高新区新亭众博建材城5楼(万达往百花村方向,距漳州大桥200米)
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gdhmzz@163.com
电话:0596-6658959,传真:0596-6658959
联系人:小郭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www.zzgcjyzx.com/Front/
联系电话:0596-8338209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华安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华安县
联系电话:0596-7360032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华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联系电话:0596-7359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