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沙建镇下樟村主干道通信线路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安县沙建镇下樟村主干道通信线路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华发改审【2021】32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华安县沙建镇下樟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建设单位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华安县沙建镇下樟村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晨东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华安县沙建镇下樟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该项目设置通信检查井69座,其中三通型检查井22座、四通型检查井47座;埋设UPVC双壁波纹管通信管道22016.8米,其中6孔φ110UPVC双壁波纹管19011.6米、4孔φ110UPVC双壁波纹管3005.2米;布设手孔井115座,预留2孔φ110UPVC双壁波纹管分支引上管2300米。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1910682.61元(含暂列金94600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华安县沙建镇下樟村主干道通信线路改造工程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本工程属于小型规模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本项目不要求业绩;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本工程发包价为1765396元(含暂列金94600元)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格式自拟)。(4)、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的文件精神,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资质证书无需换发,在此期间仍可用于本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5)、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废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闽建建[2021]2号)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不再将闽建[2016]5号文及其他相关规定中的工程质量安全文明“黑名单”管控措施作为投标资格要求;根据《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及“欠薪黑名单”的企业,在管理期限内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6)、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可通过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参加开标会议,并在线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互动交流、澄清等开标活动。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8月27日 08:30:00至2021年9月8日 00:00:00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Front/)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8%)。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1年9月7日 16:0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叁万伍仟元整(小写:¥350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允许投标人使用电汇或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等方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9月8日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安县沙建镇下樟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华安县沙建镇下樟村,邮编:363800
电子邮箱:/
电话:15880576899,传真:/
联系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晨东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九龙大道1029号新城国际1幢2704室,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2325365535@qq.com
电话:0596-2631069,传真:0596-2631069
联系人:小吴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华安县华丰镇大同39号
联系电话:0596-7362231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华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原华丰中学校园内)
联系电话:0596-7359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