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华安县仙都镇温水溪仙都至先锋段小流域治理项目(项目名称)华安县仙都镇温水溪仙都至先锋段小流域治理项目(标段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安县仙都镇温水溪仙都至先锋段小流域治理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华安县水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华安县水利局关于华安县仙都镇温水溪仙都至先锋段小流域治理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华水审[2021]3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华安县仙都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业主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华安县仙都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华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安县仙都镇温水溪仙都至先锋段小流域治理项目(标段名称)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位于华安县仙都镇;
2.2 工程规模:本工程概算静态总投资2001.8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598.43万元;
2.3 产业类型:第三产业(第一产业或第二产业或第三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对温水溪云山溪汇入口至仙都村大坑炉组河段进行整治,涉及河长5km:仙都大桥上游右岸新建堤防长157m;仙都大桥下游右岸至华安电信仙都分局新建护岸及亲水步道长665m;华安县电信仙都分局至先锋大坝已建防洪堤堤顶提升1050m;水毁段修复4段,总长983m;设置亲水节点3处。(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施工图、答疑纪要、澄清或修改为准);
2.5 最高控制价12620776元(含暂列金550000元);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8 工期要求:总工期365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按招标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业绩(指近10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职称,/业绩(指近10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拾肆万元。
3.5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K值取8%(含)~12%(含)]。
3.6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11日 00:00至2021年11月30日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zzgcjyzx.com/Front/)(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12月1日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zzgcjyzx.com/Front/)(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zzgcjyzx.com/Front/)、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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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县仙都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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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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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华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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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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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县仙都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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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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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华安县华丰镇平湖南路6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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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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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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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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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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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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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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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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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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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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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09387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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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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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96-6197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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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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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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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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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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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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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384485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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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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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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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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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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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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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96-2032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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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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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华安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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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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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96-736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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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