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江(华安片)重点流域水环境治理提升与生态廊道建设工程(EPC)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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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龙江(华安片)重点流域水环境治理提升与生态廊道建设工程(EPC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九龙江(华安片)重点流域水环境治理提升与生态廊道建设工程(EPC已由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华发改审 [2022] 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华安县北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集解决,招标人为华安县北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测绘、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九龙江(华安片)重点流域水环境治理提升与生态廊道建设工程(EPC)。

2.2建设地点:华安县仙都镇、华丰镇、新圩镇、沙建镇、丰山镇、马坑乡、高车乡。

2.3工程建设规模:该项目治理河道总长32.6公里,其中:云山溪约1.3公里、温水溪约5公里、仙溪约1.9公里、竹溪约2公里、下樟溪约3.1公里、永丰溪约1.2公里、岩后溪约1.2公里、牛冬岭溪约0.2公里、大屏山溪约1公里,华丰镇支流约0.8公里、新圩镇支流约1.9公里、丰山镇支流约13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床清杂清占约3.1万平方米、清理垃圾约1.7万平方米及水系清理疏通;新建生态缓冲带约21.4公里,生态湿地公园约0.4万平方米、水生景观植物种植约7万平方米、植被生态修复16.5万平方米及其他配套设施等。

水环境治理提升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浦西溪2000立方米/天截污净化设施1座及配套管网;竹溪、银塘溪、玉兰排洪渠、碧溪排洪渠部分区域内源治理约14.3万立方米;新建温水溪、竹溪、银塘溪、玉兰排洪渠、碧溪排洪渠水质提升净化系统7套;配置水质指纹污染预警溯源监测系统、水污染源智慧监管终端系统各1套。

本项目可研批复工程估算总投资为25943万元。

2.4招标范围及主要建设内容:

2.4.1招标范围:项目建设范围内的勘察测绘、设计、采购、施工全部内容,具体工程建设内容以经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准。具体如下:

1)勘察测绘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实施范围内的工程勘察测绘(含地质勘察、现状地形图、地下管线图、完工测绘等),并提供满足设计规范及勘察测绘规范要求的全部勘察测绘报告和资料及相关审查(如有时)配合工作,以及工程施工、验收所需要的配合服务等。

2)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审批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及估算、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及相关审查(如有时)配合工作等。

3)施工范围:具体以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量清单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4)采购范围:施工图所载明工程所需全部材料和设备采购。

2.4.2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涉及九龙江(华安片)7个乡镇范围内6条流域水环境治理提升建设和12条流域生态廊道建设工程。

水环境治理提升建设涉及银塘溪、玉兰排洪渠、碧溪排洪渠、竹溪、温水溪、浦西溪,生态廊道建设涉及温水溪、云山溪、大屏山溪、牛冬岭溪、岩后溪、永丰溪、仙溪、竹溪、下樟溪、华丰镇支流、新圩镇支流、丰山镇支流。

2.5项目期限:

计划节点工期要求如下:

1)总工期(含勘察测绘、设计及施工):640日历天。从《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至工程完工验收合格止。

2)委托运营维护期:1年,本项目各子项目建设完成后需继续免费进行1年运营维护,自各子项目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2.6其他:按相关规定需由中标人完成的相关方案论证,并承担相关费用;配合业主办理工程建设项目所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等。

工程总承包单位必须负责与材料、工程设备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相关部门完(竣)工验收及资料档案备案归档。

2.7质量要求:工程质量验收按法律规定的水利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的验收标准执行。

1)勘察测绘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的勘察测绘标准和规范要求,勘察测绘成果文件应能通过行业主管或相关必要的审查(如有时)。

2)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合格标准,初设及概算审查应达到行业主管审查合格标准、施工图能顺利通过行业主管或相关必要的审查(如有时)。

3)施工质量标准:水利工程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SL631637-2012SL638639-2013)、《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修改后的相关规范规程以修改后为准)。市政工程达到《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修改后的相关规范规程以修改后为准)。

4)工程材料及设备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材料设备管理条例及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1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以下设计资质:①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施工资质: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③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管理人员资格要求:

3.3.1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总负责人(联合体则由牵头单位提供,可兼任施工负责人,但需同时满足施工负责人要求)1人,具备一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取得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以注册证书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个月或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三个月及以上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同时需提供身份证扫描件。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不允许除施工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负责人。

3.3.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设计负责人1人,应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以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个月或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三个月及以上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同时需提供身份证扫描件。

3.3.3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施工负责人(联合体则由水利资质施工单位委派,可由项目总负责人兼任)1人,应具备一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同时需提供身份证扫描件。

3.3.4投标人其它人员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评审中不做资格审查,但需提供到位承诺书)。

3.4业绩要求: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十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独立承担过1项流域水环境治理或生态廊道建设或村镇(农村)污水收集治理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

3.5财务状况要求:投标人(联合体形式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2018-2020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无亏损,能反映2018-2020年盈利能力。需提供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8-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

3.6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联合体形式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没有处于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司法机构暂停或者取消在本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应提供承诺书。

3.6.2投标人(联合体形式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但不包含其分支机构)未被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网址: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

3.7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8.1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3家。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的,仅允许水利资质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8.2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本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由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8.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3.8.4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的分工及各自应承担的职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425日至2022429日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zzgcjyzx.com),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2524 093000秒,投标人必须通过已激活的企业CA登录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zzgcjyzx.com)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7.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2523 16:00:00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

7.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

7.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为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zzgcjyzx.com)、“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Front)等媒介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安县北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华安县城关平湖南路64

电子邮箱:/

电话:0596-7358615

联系人:郑工

 

招标代理机构: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1011

电子邮箱:thgzzc @163.com

电话:0592-5138190

联系人:吕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s://www.zzgcjyzx.com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华安县水利局、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0596-736247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华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联系电话:0596-7359768

 

                          2022   4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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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506290601800332001001]九龙江(华安片)重点流域水环境治理提升与生态廊道建设工程.ZZ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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