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100吨应急大米加工厂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安县100吨应急大米加工厂已由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华发改审【2019】5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华安县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多渠道筹集解决,招标人为华安县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华安县100吨应急大米加工厂;
2.2建设地点:华安县丰山镇银塘村;
2.3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拟建设一个日产100吨的应急大米加工厂,项目占地面积1512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3654平方米,主要建设一幢应急大米加工车间,购置大米加工生产设备,以及建设供配电等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估算108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83.9万元,设备费500.4万元。
2.4招标范围和内容:完成本项目的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设备采购及安装以及施工、交(竣)工验收以及整体项目移交等工程内容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即中标人最终向招标人提交满足技术要求和使用性能通过验收的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提供的迁改范围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2.5工期要求:
2.5.1设计服务周期:①签订合同后10日内完成方案设计;②方案设计报批通过后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及施工图设计文件;③在施工图送审前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报批。
2.5.2施工工期:180日历天(含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
2.6质量要求:
①设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设计有关规范,并通过相应的审查;
②施工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等有关规范、规程要求;
③采购货物及设备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同时或联合具备以下资质: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商物粮行业粮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允许由具有以上资质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个;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本招标项目相适应的施工方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本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另外的联合体,参投同一个项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联合体协议书,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所有联合体成员为实施合同项目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合同签订后,联合体成员不得变更;
3.3投标人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五年内承接的合同额1000万元及以上粮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
3.4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拟派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格有效的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②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负责人兼任。
③投标人拟派担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证书或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及施工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其他要求:
①施工企业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
②根据闽建[2016]5号及闽建建[2019]6号等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
③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闽建办设[2015]1号》(关于启用省外入闽勘察设计单位信息登记系统的通知)文件规定,在闽开展设计业务的省外设计单位应当在签订设计合同之日起10日内,登录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通过企业数字证书登录系统,登记本单位相关信息,并对登记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2月04日08时00分至2019年12月08日17时30分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年12月25日08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等资料递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9年12月25日08时30分,提交地点为: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华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采用的评标方式:综合评估法
7. 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北京时间2019年12月24日17:00时前(以款项到达时间为准)。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180000.00)。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可以使用现金形式或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或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或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方式提交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3.4.1。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网站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安县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华安县华丰镇平湖南路29号
邮 编:363000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13606997558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龙文区迎宾大道226号鸿达嘉园4-5层
邮 编:363005
联 系 人:小童
电 话:0596-2961882
传 真:0596-2961882
电子邮件:FJAHDL006@126.com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华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华安县华丰镇茶烘路3号建筑大厦、华安县华丰镇平湖西路6号
联系电话:0596-7358173 、0596-7360032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华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联系电话:0596-7359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