芹新线(华安县芹岭至安溪县新岭)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福建省漳州市(市、自治区)芹新线(华安县芹岭至安溪县新岭)公路工程已由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华发改审【2017】36号文与华安县交通运输局以华交程【2017】1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建设单位多渠道筹措 ,招标人为华安县华丰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建设规模:本项目为路网规划中的县道(X597)芹龙线,其路线起点位于芹岭村X592(原X582)交叉处,测设桩号为:K0+000,沿原有旧路盘山绕至新岭村大垵,终点位于安溪县新岭村大垵,测设桩号为K4+331,路线总长为4.331公里,路基宽6.5米,路面为水泥混凝土路面,路面宽6米,全线设置涵洞13道,平面交叉1处,以及排水沟,安全设施等,按四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20KM/H。总投资:约2733.28万元,预算审核总价:23867856.00元(含暂列金额110万元)。
1.2.本次招标规模:芹新线(华安县芹岭至安溪县新岭)公路工程长约4.331公里的路基、路面、涵洞、构造物、交通安全设施、排水工程及防护工程与相关附属设施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1.3.建设地点:华安县华丰镇芹岭村,具体详见设计施工图。
1.4.工作内容:芹新线(华安县芹岭至安溪县新岭)公路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1.5本工程计划施工工期为10个月;本次招标监理服务期:自合同订立之日起后至交工验收、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以及提交完整的相关资料归档止(缺陷责任期为交工验收合格后一年)。
1.6.本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1个,并按照《福建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试行)设置工地试验室(自有或对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均可),负责本施工合同段的施工监理,主要建设内容为路基、路面、涵洞、构造物、交通安全设施、排水工程及防护工程与相关附属设施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还应具备:
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施工监理企业资质并已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从业单位名录。
2.2投标申请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2.3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2.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2.6中标候选人不得与所辖施工单位的中标人为同一法人或隶属于同一法人,不得具有投资控股或参股、或互相隶属关系。
2.7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由投标人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27日至2017年7月31日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zzhy)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3.2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预算造价文件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每套售价 205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若需施工图纸,施工图纸由投标人向代理公司另行购取,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递交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8月17日北京时间8时 30 分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到达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十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的。
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企业业务系统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电子招投标平台开发公司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0512-58173200、400-850-3300。
4.2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等资料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 8月17日北京时间8时30分,提交地点为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华丰中学校园内华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5.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一、单项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年8月16日 北京时间 16 时 00分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5.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
5.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9500元。
5.4指定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 名: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户名称:建行漳州市华安支行
帐 号:35001667907052504335
二、年度保证金的,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6.发布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刊登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 www.zzgcjyzx.com)、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华安公共资源.com )上公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安县华丰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华安县大同西路1号镇政府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南昌中路九龙城7幢0901室
邮政编码: 363899 邮政编码:363000
联 系 人:林先生 联系人:小周
电 话:15006045711 电话:0596-2061979、13959650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