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后坑至城南道路市政道路建设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安县后坑至城南道路市政道路建设工程监理已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华发改审[2016]142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华安县市政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华安县市政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华安县后坑至城南道路;
2.2. 工程建设规模:华安县后坑至城南道路市政道路,道路长度:692.942m,道路修建宽度:13/16m,车道数:双向两车道;车行道路面类型:水泥混凝土,单线隧道长度长250m,隧道净空面积为78.1m2,净宽:13m,其中工程预算审核价为33137581元(含暂列金¥15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含招标人提供的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澄清、修改、补充说明等所含内容)、竣工验收阶段、保修阶段的投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控制、节能管理和合同、信息管理、配套专业及交底移交相关手续等内容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4. 监理期限: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且保修期满、监理资料及施工资料归档完成止。(工期延长,监理费用不予调整。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费已包含在中标监理费中)。
2.5. 工程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范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
2.6. 设计单位: 中交远洲交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7. 监理服务费: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以固定费率的方式进行报价,招标人的监理服务费费率为1.41%。监理费用按实结算,以本工程财政结算审核后的工程结算总价乘以中标的监理费率计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企业 乙 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具备有效的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3.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国家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
3.4. 福建省外的投标人已按闽建筑[2015]35号文要求实行了信息登记(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资料);
3.5. 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6.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月21日至2017年1月25日必须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要书面的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等,由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4.3 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的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2017年2月19日16:00时前汇达招标人指定帐户;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汇至本工程项目以下账号(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
户 名: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户名称:建行漳州市华安支行
帐 号:35001667907052504335
电汇或转账单上需注明工程项目名称;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人应于2017年2月20日8:30时(北京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漳州市工程交易中心网上投标系统平台。同时将存有电子投标文件的光盘或U盘装入信封内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写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工程名称,提交到指定地点,逾期将不予接受。
7.2 提交地点: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华丰中学校园内);
7.3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收投标文件;
7.4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一)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到达工程项目交易系统;(二)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10分钟内);(三)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的。
7.5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6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及签到时,投标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到场,且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所提供的复印件均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签收。(如因总监证书用于驻漳登记留存而无法提供原件的,应提供漳州建筑协会出具的《外地驻漳建筑业中介机构人员证件留存单》原件替代)。注:总监理工程师与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同一人。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 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华安公共资源.com )等媒介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安县市政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华安县建设局五楼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596-7365626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新城国际1栋1108室 邮编:363000
电话:0596—2165516 传真:0596-2165516
联系人:小王、小沈
交易中心名称: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原华丰中学校园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