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厦铁路华安城区段外移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鹰厦铁路华安城区段外移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及业主自筹。招标人为华安县市政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公开招标,选定勘察设计单位。
2. 工程概况
2.1 工程名称:鹰厦铁路华安城区段外移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工程位于福建省漳州市华安县;
2.3 投资总额:投资总额为79082.3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58848.2万元;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
2.4.1 招标范围:既有鹰厦线华安县城区内K563+800~K590+770的整体外移及引起的相关工程。鹰厦铁路华安城区段外移工程全长12.343正线公里。
2.4.2 招标内容: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预算)、项目批复涉及的专项报告编制及施工期间配合服务等。
2.5 本项目设计服务周期,具体如下:
本项目的设计周期:从中标通知书领取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止。
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周期具体如下:
1.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交付可行性研究报告;
2.可行性研究报告取得批复后60日历天交付初步设计文件;
3.初步设计文件取得批复后70日历天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
勘察设计周期含有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勘、详勘及测量工期,初勘、详勘勘察成果及测量成果的提供时间应能满足各设计阶级的需求。
2.6 勘察设计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投标人须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 并具有[铁道行业甲II级](含)以上并且[岩土工程勘察甲级]。
3.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中标人若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应在中标后委托具备相应资质单位编制相关报告,但所委托单位应经业主确认,相关编制及审查费用已含在勘察设计费报价中,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不另付。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项目负责人必须为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本单位员工;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且为本单位员工。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一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2012年6月至2017年6月承担过类似工程的勘察设计项目(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3.5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14日至2017年8月18日登陆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并根据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电子招投标的要求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4.2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要书面的招标资料,由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的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年9月5日北京时间16:00时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 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陆拾万元整(¥600000元)。
6.4 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 名: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户名称:建行漳州市华安支行
帐 号:35001667907052504335
说明:投标保证金必须按本工程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银行帐户进行缴纳,否则会出现投标保证金无法到指定帐户导致废标,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6.5 使用年度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凭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有效的“年度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再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9月6日上午 8 时30分网上上传;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9月6日上午 8 时30分,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开标地址: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3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①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截止时间内到达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的;
②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10分钟内);
③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的。
7.4 在开标现场签到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印章,携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证明原件和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以上资料扫描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场签到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到场验证登记。
7.5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4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①中国采购招标网http:// chinabidding.com.cn②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③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④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⑤华安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华安公共资源.com )发布,
9. 费用
9.1本项目业主确定的咨询勘察设计控制价,上述计价费率包含勘察设计费用与咨询费用等。具体最高限价共计人民币 3033.00 万元,其中工程勘察及相关费用为人民币 1273.00 万元,工程设计费为人民币 1760.00 万元(最终工程设计费以初步设计批复概算的建安费作为计算基数另行计算确定)。
9.2 投标人中标后,应按规定向华安县工程项目交易中心交纳中标工程交易服务费。本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计价格【2002】1980号文精神,按50%由中标人支付。
10.其他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设计负责人及勘察负责人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安县市政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电 话:0596- 7365626
联系人: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南坑路2号火车站广场 邮编:363000
电话:0596-2109798 传真:0596-2529798
联系人:小袁
交易中心名称: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华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监督部门: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华安县城乡规划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