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仙都镇送坑村高山族文化中心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2020/8/2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华安县仙都镇送坑村高山族文化中心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安县仙都镇送坑村高山族文化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局 华发改审【2019】68号、华发改审【2020】25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华安县仙都镇送坑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业主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华安县仙都镇送坑村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青岛信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华安县仙都镇送坑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新建高山族文化中心1幢,建筑占地面积328.13平方米,为地上一层砖木结构,总建筑面积328.13平方米,改建通往高山族文化中心道路长120米,建设村民休闲健身广场以及绿化提升等。本工程预算审核价为2205137元(含暂列金85000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审核书中所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等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建筑面积400平方米以下的单体仿古建筑工程的施工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房屋建筑工程系统[仿古建筑面积200-800平方米的属于中型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工程发包价为人民币贰佰零叁万伍仟贰佰伍拾柒元肆角,含暂列金捌万伍仟元整;(小写:¥2035257.40元,含暂列金8500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不适用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福建省外的投标人应按闽建筑[2015]35号文要求实行信息登记(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②投标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③根据闽建【2016】5号文及其他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企业及项目经理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④根据建市[2017]241号文以及闽建筑〔2019〕7号、闽建筑〔2019〕10号、闽建筑〔2019〕17号、 闽建筑〔2019〕19号、闽建告字〔2019〕70号、闽建告字〔2019〕84号、闽建告字〔2019〕88号等有关规定,施工企业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应当否决其投标;⑤本招标项目采用在线开标方式(即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按电子平台提示解密开始后进行在线解密(即远程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即进入开标程序,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827 08:00:002020年0831 23:59:59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Front/)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8%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北京时间2020年09071600分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万元整(¥4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可以使用现金(电汇或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提交,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18.1/18.2.1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98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Front/)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安县仙都镇送坑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华安县仙都镇送坑村,邮编:363107

电子邮箱:/

电话:13606997942,传真:/

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青岛信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延安北路78号14层,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 qdxd2021133@163.com

电话:0596-2021133,传真:0596-2021133

联系人: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www.zzgcjyzx.com/Front/

联系电话:0596-2939029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华安县平湖西路6号

联系电话:0596-7362231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华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联系电话:0596-7359768

 


仅供下载预览招标文件:
招标公告.pdf
[E3506290601800219001001]华安县仙都镇送坑村高山族文化中心建设项目.ZZZF
招标正文.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