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经济开发区长富排洪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华安经济开发区长富排洪渠工程已由华发改审[2016]9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招标人为华安县华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华安经济开发区长富工业园。
2.2工程规模:⑴渠道工程:新建长富排洪渠总长1481.80m,其中包含右支渠长312.84m,干渠长1168.96m(含16m长穿路箱涵),并对左支渠汇入口进行改造;⑵陡坡工程:5处陡坡;⑶其他工程:延排洪渠桩号0+546.63~0+775.00左岸设置机耕路,总长228.37m。
2.3招标最高控制价:13161155元(含暂列金200000.00元)。
2.4招标范围和内容:华安经济开发区长富排洪渠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预算审核价及编制说明。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工期要求:总工期180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2012版和《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3.4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
3.5拟派的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材料员、施工员和安全员等应具有相应职称证书或岗位证书,安全员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
⑴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6年12月16日16时00分前(指款到达指定帐户时间);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账户名称: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漳州市华安支行
帐 号:35001667907052504335
⑵年度投标保证金:
A、已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B、根据闽建筑[2014]33号文《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凭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单项工程交存投标保证金。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
3.9.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若需施工图纸,施工图纸由投标人向代理公司另行购取,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9日8时30分,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4008503300。
开标地点: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华丰中学校园内华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5.2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5.3 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4 根据漳政办【2015】141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开标时,本工程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场验证并签到,项目负责人未前来参加开标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注:项目负责人与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同一人。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 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华安公共资源.com )等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安县华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华安县华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电话:0596-7286778;
联系人:小张、小赵。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胜利东路东湖大厦五楼;
电话:0596-2926609;
联系人:小朱、小苏。
监管部门:华安县水利局
招 标 人:华安县华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