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2. 工程建设规模:新建道路总长2009.2米,项目总投资估算3103万元。本次招标规模为新建道路长度:912.91m,道路修建宽度:3.5米(人行道)+9米(机动车道)+3.5米(人行道)=16m,车道数:双向两车道,水泥混凝土路面,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行车速度30公里/小时。主要建设包括路基及软基处理、路面、排水(含污水管、雨水管)、给水、电力排管、路灯、交通电气、绿化等等配套设施,具体详见图纸;本工程财政预算审核价为9260697.47元(含暂列金440000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华安九龙工业园康下路市政道路工程(k1+120~k2+032.91路段),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经财政审核后的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所列指的范围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财政预算审核价为9260697.47元(含暂列金44000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6. 标段划分: / ;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闽建筑函[2014]6号相关规定)),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共用工程)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
3.6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7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7月16日至2016 年7月20日通过 http://www.zzgcjyzx.com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漳州版) 打开。
4.3.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若需施工图纸,施工图纸由投标人向代理公司另行购取,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5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nZZTF格式)(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于2016年8月5日16:00前从投标人的企业注册地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的方式到达(以款项到达为准)招标人指定帐户。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以银行转账或电汇的形式提交(允许投标人使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方式) 。
6.4投标保证金账户
帐户名称:建行漳州市华安支行
帐 号:35001667907052504335
6.5年度投标保证金
年度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件要求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使用福建省年度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凭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年度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再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收投标文件。
7.3.根据漳政办〔2015〕141号文要求,拟派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应到场参加开标,须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未前来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可以是被授权人。
7.4投标保证金退还所需的材料:投标单位在签到及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
需同时递交一份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汇款凭证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均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如已提交“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凭证明书或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使用期限内的收讫证明以及被认定为龙头企业的有关证明”者则无需提供。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 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华安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华安公共资源.com )等网站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地址:漳州市华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综合楼
电子邮件: 365204598@qq.com
地址: 漳州芗城区胜利东路19号御泰公寓8楼D室 ,邮编:363000
电子邮件: 2526791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