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丰山镇碧溪村新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安县丰山镇碧溪村新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招标项目名称)已由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华发改审【2017】58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华安县丰山镇碧溪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由建设单位多渠道筹措解决,招标人为华安县丰山镇碧溪村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华安县丰山镇碧溪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规划用地面积53977.6平方米(计80.97亩),计划安排133户,每户占地10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场地平整、小区道路、挡土墙及护坡、照明工程,以及供配电、给排水、污水处理、通信网络等。项目概算总投资173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157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华安县丰山镇碧溪村新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主要包括场地平整、小区道路、挡土墙及护坡、照明工程,以及供配电、给排水、污水处理、通信网络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等所含内容;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30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殊性划分标准(试行)》中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描述,适用于允许设置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同预算审核价9397539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65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不适用;
2.7 质量要求:达到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其他资格审查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注:(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制作投标文件的CA到达开标现场进行现场解密。(2)鉴于临时建造师证已取消使用,本招标项目不允许使用临时建造师证和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有关临时建造师的使用规定取消。。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8月1日 08:00:00至2020年8月5日 18:00:00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Front/)电子交易平台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Front/)电子交易平台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的取值区间为6.00%- 10.00%)(含6.00%,不含10.0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0年8月24日 16:0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18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可以使用现金形式或银行保函形式或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或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之一的有效投标保证金形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8月25日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安县丰山镇碧溪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华安县丰山镇碧溪村,邮编:363801
电子邮箱:/
电话:18159141818,传真:/
联系人: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江滨花园沿江5幢(龙湾盛世)417~421室,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fjzy888@126.com
电话:0596-2668059,传真:0596-2861737
联系人:许玉君、吴志强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http://www.zzgcjyzx.com:8081/TPBidder/login.aspx
联系电话:400-850-330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华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华安县华丰镇平湖路6号、华安县华丰镇茶烘路3号
联系电话:0596-7362231、0596-7361798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华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原华丰中学校园内)
联系电话:0596-7359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