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安县仙都镇云山村店仔至宫仔洋桥头道路硬化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华发改审[2019]67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华安县仙都镇云山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村级自筹,招标人为华安县仙都镇云山村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华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华安县仙都镇云山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实际建设长度938.25米,铺设水泥混凝土路面面积2693.49平方米,沿道路一侧敷设雨污管283.5米,雨水管180米,余下路段砌筑排水沟。砌筑挡土墙543.8立方米以及道路安全设施等。道路等级:采用乡村支路的道路等级设计,设计行车速度15公里/小时。本项目预算审核价1703108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华安县仙都镇云山村店仔至宫仔洋桥头道路硬化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预算审核价为1703108元,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范围(7)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公用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工程预算审核价为1703108元,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属于小型规模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703108元,本项目发包价1532797.54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2)据闽建建[2016]5号、闽建办建[2016]39号及闽建建函[2018]41号文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工程投标。(3)根据建市[2017]241号文以及闽建筑[2018]38号、闽建筑[2018]43号、闽建筑[2019]7号、闽建筑[2019]10号、闽建筑[2019]17号、 闽建筑[2019]19号、闽建告字〔2019〕70号、闽建告字〔2019〕84号有关规定,施工企业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应当否决其投标;(4)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闽建筑[2019]22号)文件执行。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5)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该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需持个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保证金凭证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单位公章)或授权委托人(授权人需持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保证金凭证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单位公章)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场签到。。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7月14日 08:30:00至2020年7月19日 17:30:00通过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 http://www.zzgcjyzx.com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0年7月24日 16:0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叁万元整(小写:3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②银行保函形式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适用于已推行工程担保的地区)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7月27日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 http://www.zzgcjyzx.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www.zzgcjyzx.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安县仙都镇云山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华安县仙都镇云山村,邮编:363800
电子邮箱:/
电话:13960024108,传真:/
联系人:汤剑幕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华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元光南路36号万豪国际3幢503、504室,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FJHG2928466@126.com
电话:0596-2928466,传真:0596-2928466
联系人:小杨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华安县华丰镇平湖路6号
联系电话:0596-7360032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华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联系电话:0596-7359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