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第二实验小学教学综合楼及室外配套工程—教学综合楼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华安县第二实验小学教学综合楼及室外配套工程—教学综合楼已由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华发改审【2014】147号文批准建设,核准公开招标,项目业主为华安县第二实验小学, 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华安县第二实验小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紫金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华安县第二实验小学校园内(规划红线图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新建教学综合楼1幢,各为5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2600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次拟招标的为华安县第二实验小学教学综合楼及室外配套工程—教学综合楼 ,预算审核价为 :肆佰伍拾柒万壹仟肆佰捌拾壹元捌角柒分(小写¥4571481.87元)(含暂列金35万元),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及有关设计更改通知、预算审核书及编制说明、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2.4. 工期要求:24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 / ;
2.6.2.设计单位:厦门中胜时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2.6.3.代建单位: 无 ;
2.6.4.监理单位: 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临时建筑师执业资格按照建办市【2013】7号执行)执业证书,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本工程实行项目经理押证上岗制度,合同签订之前中标单位应将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交由业主保管,待工程主体部分完后退还.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建造师(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 网络 发售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2日至2015年12月6日可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预算造价文件、工程发包价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要书面的招标文件、工程预算书、施工图纸等,由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1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5年12月11日16时前(含)(指款项到达账户时间);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玖万元整(小写¥:9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方式办理,汇款地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须标明本项目项目名称)
开户银行:建行漳州市华安支行
帐户名称: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3500 1667 9070 5250 4335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4日8 时30分,提交地点为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原华丰中学校园内) ;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企业业务系统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电子招投标平台开发公司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0512-58173200、400-850-3300。
7.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到达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十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的。
7.3开标时,拟派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应到场参加开标,须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未前来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安县第二实验小学;
地址:华安县华丰镇平湖西路,
电话:13605073758 ,邮编: 363800 ;
联系人: 邹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紫金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漳州市碧湖.万达中心A座602室 ,
电话: 0596-2955085;传真:0596-2955085;邮编:363000;
联系人: 黄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