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山格镇洪濑口水质监测站配套设施工程(第二次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信息时间: 2019/5/3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平和县山格镇洪濑口水质监测站配套设施工程(第二次招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1、工程名称:平和县山格镇洪濑口水质监测站配套设施工程(第二次招标)


2、招标人:平和县山格镇人民政府    地址:漳州市平和县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15960623568


3、招标代理单位: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96-2860055)


4、工程交易地点: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建设地点:平和县山格镇宝峰村


6、招标范围和内容:平和县山格镇洪濑口水质监测站配套设施工程(第二次招标)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预算审核书中所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7、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8、监督部门:平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596-5556252)


9开标时间:201951515:00


10、评标结果:


中标候选人福建中旭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人民币柒拾陆万贰仟伍佰伍拾玖元整(¥762559元


质量要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或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或绿化施工等相关范围


工期:总工期30个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汪建工      职称:工程师   证书编号:闽特Z609-112868


11、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徐宏伟、何仲、庄燕华


12、投标文件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无。


13、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以上结果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19516日至2019527日。


备注:根据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文,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


 


招标人:平和县山格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