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漳州市平和县农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示范项目二期勘察设计
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福建省漳州市平和县农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示范项目二期勘察设计
招 标 人:福建兴和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海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建设地点:平和县小溪镇、山格镇、坂仔镇、南胜镇、大溪镇、五寨乡
项目交易地点: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2022年3月10日上午08:30
中标人: 福建省林业勘察设计院
中标价:人民币壹佰零陆万玖仟柒佰叁拾元整(小写:¥1069730元)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勘察设计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工期要求:14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1)勘察阶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提交详细勘察报告。(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提交方案设计文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和概算文件送审稿;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通过之日起30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过之日起10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正式稿。(3)后续服务阶段:从提供正式的地勘报告书、施工图设计文件至工程通过竣工(完工)验收(并配合项目审计、备案、移交等)止,服务内容包括设计文件及勘察报告书审查阶段的修改完善、配合工程建设过程中设计变更及工程建设过程中设计变更及工程竣工(完工)验收、归档备案等后续服务工作。
项目负责人:李仙水
注册证号:闽Z009-85739
评标委员会名单:陈艺坤(组长)、张华东 、朱平火 、汤梅珍 、黄仁慈
废标说明: 无 。
监督部门:平和县农业农村局
电话:0596-5232615
以上结果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2年3月11日至2022年3月21日
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备注:根据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文,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
招标人:福建兴和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 福建海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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