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芦溪中心小学教学综合楼 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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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和县芦溪中心小学教学综合楼

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更正公告

工程名称:平和县芦溪中心小学教学综合楼

招标人:平和县芦溪中心小学              联系方式:叶先生13695936158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集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小张0596-2189132

工程交易地点: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工程建设地点:平和县芦溪镇芦丰村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5430290元(含暂列金50000元),发包价为4999866.8 (含暂列金50000元)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8%)

开标时间:2023年1月12日上午9时30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福建金祥鼎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大写:肆佰玖拾玖万玖仟捌佰陆拾陆元捌角零分(含暂列金伍万元整)

小写:¥4999866.8元(含暂列金50000元)

中标工期:270日历天

中标质量: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建造师:陈美     等级:二级    证号:闽2352020202105521;

评标专家姓名:陈丽参(组长)、吴源辉、杨小春、张镇良、方建华;

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四川创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贵公司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保函未提交电汇或银行转账单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违反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4.资 格文件评审办法和标准4.1.3条款规定,资格审查不通过;

公示期:2023年1月16日至2023年1月28

其中中标候选人公示期:2023年1月16日至2023年1月19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 法实施条例》。

备注:根据闽发改规【2018】444号文规定,招标项目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天。

监督单位:平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596-5556253

招标人:平和县芦溪中心小学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集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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