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科技孵化器公园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信息时间: 2019/7/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平和县科技孵化器公园建设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1、工程名称:平和县科技孵化器公园建设工程

2、招标人:平和县山格镇人民政府

   地址:平和县山格镇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5960623568‬   

3、招标代理单位:福建中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96-6378886)

4、开标地点: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建设地点:平和县山格镇

6、工程类别:园林绿化;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本工程预算审核价为2344617.01元(含暂列金100000元),发包价为2196007.65元(含暂列金100000元) (K=8%);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

7、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8、监督部门:平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9、开标时间:2019年07月08日15:30分

10、中标候选人:福建安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黄燕雪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号:闽235121360616

投标报价:人民币贰佰壹拾玖万陆仟零柒元陆角伍分(含暂列金拾万元)  小写:¥2196007.65元(含暂列金100000元)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11、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吴旺根林晓红徐宏伟何仲兰康勇

12、投标文件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无。

13、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以上结果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19年07月09日至2019年07月18日。

备注:根据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文,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

 

            

招标人:平和县山格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福建中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