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芦溪镇(秀芦段、益头段)安全生态水系建设三期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工程名称:平和县芦溪镇(秀芦段、益头段)安全生态水系建设三期项目
招标人:平和县芦溪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林先生 18350615400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小张 0596-2668059
工程建设地点:平和县芦溪镇(秀芦段、益头段)
工程交易地点: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取值范围为:a=8.00%(含)~b=12.00%(含)]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14日上午09:00时
中标候选人:福建兴港建工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大写)玖佰壹拾壹万零叁佰伍拾捌元整,含暂列金肆拾柒万伍仟元整
(小写)9110358元(含暂列金475000元)
工期:180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和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项目经理:林素华 执业资格证书名称: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注册编号:闽2352008201028047
评标委员会:黄雯菁(组长)、谢笑芝、苏柳超、王辉雄、沈秀莲
评审说明:福建天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拟任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未在签名有效期内、安全员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未在有效期内,不符合招标文件2.1.2条款项目经理及其它主要人员要求,资格评审不通过。福建省圣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持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A证)的人员未能证明是本企业主要负责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第2.1.2条款资质要求,资格评审不通过。
公示期:2022年11月15日至2022年11月25日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备注:根据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文规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
监督部门:平和县水利局
联系电话:0596-5232324
招 标 人:平和县芦溪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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