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国强乡2018年专项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次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信息时间: 2019/5/3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平和县国强乡2018年专项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次招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平和县国强乡2018年专项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次招标)

 标 人:平和县国强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凌辉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建设地点:国强乡乾岭村、碧岭村、古爽村3个行政村

工程建设规模:平和县国强乡2018年专项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次招标)规模2000亩;工程概算总投资220万元预算审核价为1961691元。

项目交易地点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评标办法综合评价法

开标时间2019年05月310830时

中标人福建中旭建设有限公司

中标价人民币壹佰玖拾万肆仟捌佰零贰元整【1904802

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项目负责人:曾钋芳

注册证号235111364524

评标委员会名单:林燕(组长)、徐坚、杨小春、叶建平、吴慧娜。

废标说明: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被否决投标的原因及依据

福建百昌建设有限公司

你公司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已过期,不符合评标办法资格审查6.1(5)要求,资格审查不通过。

监督部门:平和县农业农村局

电话:0596-5237680

以上结果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19年61日至2019年610

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备注:根据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文,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

  

                                  人:平和县国强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凌辉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