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省级水土流失治理重点县平和县山格(二期)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信息时间: 2020/8/4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2020年度省级水土流失治理重点县平和县山格(二期)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2020年度省级水土流失治理重点县平和县山格(二期)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

  :平和县山格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5960623568

招标代理机构青岛信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何

电话0596-2021133

建设地点平和县山格镇

建设规模工程总投资概算376.3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332.7054万元。预算审核价为2435447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项目交易地点平和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

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K值);K值取值区间为:K=5.00%-9.99%(含)。

开标时间202084 08:30

中标人福建土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陈宝金;

注册证号:闽2352006200811424

中标价:人民币贰佰贰拾捌万陆仟捌佰捌拾伍元整(¥2286885);

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工期要求:总工期120个日历天;

评标委员会名单张华东(组长)、吴琼慧、简小娥、方万泉、张丽雅。

 

 

废标说明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被否决投标的原因及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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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平和县水利局电话:0596-5221798

以上结果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0852020814

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备注:根据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文,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

 

 

招标人:平和县山格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青岛信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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