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平和县芦溪中学运动场项目
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1、工程名称:平和县芦溪中学运动场项目
2、招标人:平和县芦溪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曾先生13960044199
3、招标代理单位: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陈0596-2961882
4、交易地点: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建设地点:平和县芦溪中学校区内;
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7、招标范围:本工程招标预算审核价为1754482.00元(含暂列金160000.00元),发包价为1569449.07元(含暂列金160000.00元)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预算审核书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5天前发出的澄清或修改文件。
8、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12%)。
9、开标时间:2015年6月17日8:30时
10、第一中标候选人:福建中衡建设有限公司 中标价:1569449.07元
建造师:林主和 建造师岗位等级:贰级 注册证号:闽235000815805
中标工期:施工工期60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11、第二中标候选人:福建双兴建设有限公司 中标价:1569449.07元
12、第三中标候选人:福建丰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1569449.07元
13、评标委员会名单: 郭高忠、杨冰冰、黄玉庄、徐宏伟、徐坚
14、公示时间:2015年6月18日~2015年6月20日
15、监督部门:平和县发改局、平和县教育局 联系电话: 0596-5556248
16、开标情况说明:本工程的投标文件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共15份,经过资格评审符合要求14份,不符合要求1份;经过商务评审符合要求14份,不符合要求0份。
17、投标文件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及其原因: 福建鑫伟公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你单位提交的资格审查申请函中项目经理注册证号与项目经理二级建造师证书中的注册证号不一致,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资格审查文件评审标准中第6.1.1条款:“完整提供招标文件第8章 “资格审查文件格式”所规定的全部资格审查申请材料并按规定盖章。”及第6.1.5条款:“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满足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5项规定的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按废标处理。
招标人:平和县芦溪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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