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崎岭乡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1.项目名称:平和县崎岭乡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
2.招 标 人:平和县崎岭乡人民政府
招标人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13859251809
3.招标代理机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96-2112185
4.开标地点: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和县小溪镇河滨南路平和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6.开标时间:2022年11月4日09时00分
7.评标定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K值);K值取值区间为:6.00%(含)-10.00%(含)
8.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为:江西盛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捌佰肆拾贰万叁仟叁佰肆拾玖元整(¥:8423349元)(含暂列金420000元)
项目负责人:刘欢 证书号:赣1362017201715355
9.总工期:180日历天
10.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或以上标准。
11.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黄玉庄(组长)、叶丽华、吴舒昕、张丽雅、林惠华
12.评标委员会专家来源:福建省综合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
13.被否决投标的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1)天工方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你单位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A证),不满足招标文件相关要求,资格评审不通过;(2)福建博俊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你单位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现场管理人员数量不满足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2.1.2“资格评审标准-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资格评审不通过;(3)四川殷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你单位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施工员数量不满足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2.1.2“资格评审标准-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资格评审不通过;(4)福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你单位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现场管理人员数量不满足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2.1.2“资格评审标准-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且未提供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A证),资格评审不通过。
以上结果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22年11月7日至2022年11月17日。
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监督部门:
平和县水利局 联系电话:0596-5232324
备注:根据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文,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
招标人:平和县崎岭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单位: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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