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平和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二次装修工程施工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信息时间: 2016/7/26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网上电子招标)平和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二次装修工程施工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平和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二次装修工程施工
2、招标人:平和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杨先生0596-5219659
3、招标代理单位: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史0596-2961882
4、交易地点: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建设地点:平和县
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7、招标范围:二次装修工程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室内隔墙、楼地面铺装、墙柱面装饰、天棚装饰、室内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空调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施工图、工程量清单、预算审核书、答疑纪要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5日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为准;
8、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取10%(含)%~11.99%(含))。
9、开标时间:2016 7  25  08:30 
10、第一中标候选人:福建省昊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11859213.18
    建造师:郑和枝       等级:二级        注册编号: 闽235060701590
    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并通过消防管理部门的消防相关专业验收合格并移交;   
11、第二中标候选人:福建博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11863235.07
12、第三中标候选人:桂林三建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价:11871278.85
13、评标委员会名单: 杨虹、陈其峰、林伟东、吴舒昕、吴耀华
14、公示时间:20167 月 26 日~ 20167 月 28 日
15、监督部门:平和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系电话:0596-6095828 
16、开标情况说明本工程的投标文件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共9份,经过资格评审符合要求7份,不符合要求2份;经过商务评审符合要求7份,不符合要求0份。
17、投标文件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及其原因:1.“福建中宏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贵单位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未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核对)到开标现场参加核验,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评审办法和标准5.1.10条款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给予否决其投标。
2.“福建铭泰集团有限公司”:贵单位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未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核对)到开标现场参加核验,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评审办法和标准5.1.10条款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给予否决其投标。
 
 
招标人:平和县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20167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