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人民法院坂仔人民法庭主体及附属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暨中标结果公示)
工程名称:平和县人民法院坂仔人民法庭主体及附属工程项目
招 标 人:平和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陈先生18698329868
联系地址:平和县正兴大道819号
招标代理单位:凌辉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黄0596-2966550
工程建设地点:平和县坂仔镇宝南村
工程交易地点: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平和县小溪镇河滨南路)
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1930平方米,消防水池设计容量180T,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6664511元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K值取值区间6%≤K<10%)
开标时间:2020年9月3日8时30分
中标候选人:福建宇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大写)人民币陆佰壹拾伍万肆仟陆佰柒拾陆元整
(小写)¥6154676元
项目负责人:李海辉
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二级
证书编号:闽235121361286
工 期:180日历天
质 量: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废标情况说明:无
评审专家:蔡巍麟、吴帮兴、陈金星、吴溪源、陈志红
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即2020年9月4日至2020年9月6日)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监管部门:平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96-5556253
注:备注:根据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文,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
中标结果公示时间: 2020 年 9 月 4 日至 2020年 9 月 14 日。
招标人:平和县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单位:凌辉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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