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小溪镇联光村路灯亮化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暨中标结果公示)
1、工程名称:平和县小溪镇联光村路灯亮化工程
2、招标人:平和县小溪镇联光村民委员会 地址:漳州市平和县小溪镇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13606957251
3、招标代理单位: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96-2860055)
4、工程交易地点: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建设地点:平和县小溪镇联光村
6、招标范围和内容:平和县小溪镇联光村路灯亮化工程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预算审核书中所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7、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8、监督部门:平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596-5556252)
9、开标时间:2019年3月21日下午15:00时
10、评标结果:
中标候选人:福建标城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陆拾万零玖仟零叁拾肆元整(¥609034.00元)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具备有效的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工期:总工期60个日历天
建造师:曾枝泉 注册证书编号:闽235121356846
11、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吴慧荣、洪连木、徐丽凡、童镇林、黄玉庄
12、投标文件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无。
13、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以上结果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19年3月25日至2019年4月4日。
备注:根据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文,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
招标人:平和县小溪镇联光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