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田村顶京路、斗底路道路工程(第二次招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1、工程名称:湖田村顶京路、斗底路道路工程(第二次招标)
2、招标人:平和县小溪镇湖田村民委员会
地址:平和县小溪镇湖田村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13960053616
3、招标代理单位: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96-2860055
4、工程交易地点:平和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平和县小溪镇河滨南路)
5、建设地点:平和县小溪镇湖田村
6、招标范围和内容:湖田村顶京路、斗底路道路工程(第二次招标)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预算审核书中所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7、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8、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6%)
9、开标时间:2020年1月15日下午15:00时
10、监督部门:平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596-5556252
11、评标结果:
中标候选人:福建省名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伍拾陆万叁仟柒佰贰拾伍元壹角捌分陆厘(含暂列金贰万元整)(¥563725.186(含暂列金20000元))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工期: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张加丁
执业资格名称:二级建造师 注册编号:闽235121356823
项目技术负责人:汪子新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其他资格能力条件均满足要求。
1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黄雪嫔、游淑贞、李福辉
13、被否决投标的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福建晶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根据招标文件7.1款,对拟推荐中标人相关信息进行查询核对,经查询核对该公司资质证书信息不完整,否决其投标。
14、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以上结果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20年1月16日至2020年1月31日。
招标人:平和县小溪镇湖田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