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大溪镇庄上村市政排水工程 最高控制价 致各潜在投标人: 1、本项目招标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贰佰贰拾陆万柒仟柒佰壹拾肆元整(¥2267714元)。 2、投标人应根据企业的自主情况自行报价,投标总价不得超过招标最高控制价。 注: 1、本招标控制价公布的内容与招标文件、答疑纪要等不一致的,以本公布的内容为准,其余条款不变。 2、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平台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平和县大溪镇庄上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2017年0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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