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坂仔镇防洪堤工程发布最高控制价 招标编号:明信德漳招[2015]009号 1、本工程的最高控制价为:10897728.00元 (含暂列金990700元)。 2、评标基准价(B)计算公式。评标基准价B(四舍五入,精确到以元为单位的整数位)按招标最高控制价(最高控制价设定为A)A值下降一定幅度(设定为K)计算。计算公式为:B=[最高控制价(A)-暂列金]×(1-K)+ 暂列金。 3、本工程编制说明第三页内容为: 14、施工导流、抽水、围堰按56000元计入。 15、施工交通工程按14000元计入。 16、10kv供电线路按27000元计入。 17、施工房屋建筑工程按65000元计入。 18、其他临时工程按38000元计入。 19、暂列金按990700元计入。 4、P124页“施工进度表采用横道图表示”。 5、技术文件编制要求;
3.7.6 | 投标技术文件编制要求 | (1) 字体、字号要求:目录、标题、正文文字一律用三号仿宋体_GB2312,表格文字、图纸说明文字为小四号仿宋体_GB2312。 (2) 文字不可加粗、斜体、下划线等设置。 (3) 段首空两字符。 (4) 每个页面不能设置页码。 (5) 不得作任何标识或暗示投标人单位名称或人员姓名的标记。 (6) 不得采用任何不符合常规,有别于其他投标人的特殊做法的暗号。 (7) 其他: / |
6、技术文件封面;详见附件。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 标 人:平和县坂仔镇人民政府 日 期:2015年 10 月 19 日 附件: (用于技术文件封面) 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投 标 文 件 投标文件内容: 技术文件 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