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平和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二次装修工程施工 招标控制价
各潜在投标人: 经招标人研究决定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壹仟叁佰肆拾万零陆仟叁佰元贰角叁分(¥13406300.23元);其中:装修工程为:人民币:柒佰捌拾伍万陆仟伍佰贰拾玖元整(¥7856529元),消防部分工程为:人民币:贰佰壹拾万零叁佰伍拾叁元贰角叁分(¥2100353.23元),通风空调部分工程为:人民币:叁佰肆拾肆万玖仟肆佰壹拾捌元整(¥3449418元)。 备注: 1、招标文件、答疑纪要等在招标控制价表述上有不符之处,以本招标控制价为准。 2、开标前,各投标人应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平和县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2016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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