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平和县2017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补充通知
致各投标单位:
1、本招标项目工程发包价为人民币壹佰贰拾伍万元整(¥1250000元)。
2、本项目开标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建造师证、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经理未前来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授权委托人与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若为不同人时应同时到场验证、签到。
3、本项目的逾期完工违约金:2000元/天;质量保证金限额为 3% ;保修期:自实际完工日期起计算 1年;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利率:同中国人民银行短期贷款利率加手续费;
4、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 员 |
人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项目经理 |
1 |
具备路桥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具备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类证书。 |
技术负责人 |
1 |
具备路桥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
附录6 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安全员 |
1人 |
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质检工程师 |
1人 |
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
内业、计量人员 |
1人 |
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
附录7 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设备名称 |
规格、功率及容量 |
单位 |
最低数量要求 |
装载机 |
斗容2.0M3 |
台 |
1 |
全站仪 |
|
台 |
1 |
振动式压路机 |
15T以上 |
台 |
1 |
推土机 |
100KW以上 |
台 |
1 |
自卸汽车 |
15T以上 |
辆 |
1 |
挖掘机 |
斗容 0.9M 带冲击钻头 |
台 |
1 |
发动机组 |
100KW |
台 |
1 |
5、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正文”为主。
注:①各投标人若有需要,请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此通知的书面材料。
②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中有涉及到以上内容的均予以修改,招标文件如与本通知有不符之处,以本通知为准。招标文件补充通知修改版已重新上传,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③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本单位概不负责,敬请谅解。
招标人:平和县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2 月 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