坂仔镇林语堂文化特色小镇-北斗七星土楼群景观工程补充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人:
1、凡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是投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公司在岗员工(以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为始点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三个月及三个月以上的社保缴交证明为准,所提供的社保缴交证明材料必须是在合法公开的网站可以查询),否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否定投标人资格。
2、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的法院裁判文书截图。
3、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价≥1800万元的综合性园林绿化工程和道路绿化工程中的绿化工程施工项目业绩(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必须是通过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查询得到,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本招标工程的类似业绩指标要求,否则其业绩不计。(招标文件内容与本补充通知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4、本次招标为项目一期工程,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招标文件等以及在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文件为准;
注:1.招标文件与本答疑及修改补充通知不一致的,以本答疑及修改补充通知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重新下载。
2.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并重新下载相关招标资料,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 标 人:福建平和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 9月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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