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漳州市平和县农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示范项目勘察设计补充通知001号 各投标单位: 一、补充通知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1投标保证金(1)采用现金,修改为:“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7万元,已缴纳年度保证金的投标人应补缴保证金差额0万元,其他投标人应全额缴纳。投标人应在2018年6月25日17:00前(以收款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由其基本账户开户行汇入指定账户(保证金户名: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9081026010010000000517;开户银行:平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南溪信用社),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招标工程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如:XXXX项目投标保证金)并要求银行录入凭证。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2、招标文件中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以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供的通道提出澄清申请,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投标人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出异议的时间内提出异议的,事后不能就招标文件的问题提出质疑或投诉。”修改为:“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2018年6月7日上午12:00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供的通道提出澄清申请,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投标人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出异议的时间内提出异议的,事后不能就招标文件的问题提出质疑或投诉。” 招标人:福建兴和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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