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西部片区乡村振兴项目-红色旅游资源(平和暴动、农会遗址)-玉楼春及周边环境整治提升工程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
平和县西部片区乡村振兴项目-红色旅游资源(平和暴动、农会遗址)-玉楼春及周边环境整治提升工程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内容如下:
致各潜在投标人:
问题1:根据各潜在投标人提出的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项号5、条款号3.1.8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原文:3、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根据《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标准》(闽建建〔2018〕37号文附件1,文件有修改或更新的,则以修改或更新后的内容为准)的最低配备标准,设置相应岗位和数量。要求如下:
施工员:土建施工员1人、水电施工员1人;作出以下修改。
内容修改后:3、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根据《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标准》(闽建建〔2018〕37号文附件1,文件有修改或更新的,则以修改或更新后的内容为准)的最低配备标准,设置相应岗位和数量。要求如下:
施工员:土建施工员1人、设备安装施工员1人。
注:①请各潜在投标人重新下载答疑澄清后的招标文件。
②本答疑纪要及补充说明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原招标文件与本答疑纪要及补充说明不一致,以本答疑纪要及补充说明为准。
③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本单位概不负责,敬请谅解。
招标人:平和县崎岭乡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福建虹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06 月 12 日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