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琯城水厂工程(土建工程)施工补充通知(04)
各投标人:
平和县琯城水厂工程(土建工程)施工项目,现招标人发布补充通知如下:
1. 工艺配合费是否需要单独报价?
回答:工艺配合费需单独报价,金额为891646.95元。
2.本项目重新发布招标清单(不含价格)(公布用)xml和招标控制价(不含价格)(公布用)xml及控制价编制说明和清单编制说明,详见附件。
3.招标文件投标函附录第6项填写如下:
投标函附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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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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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同
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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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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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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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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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款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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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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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款额度:为签约合同价的 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和暂估价)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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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修改为:2023年11月 9日9:00;
注:
①本项目招标文件、答疑纪要中的相关内容与本补充通知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②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福建兴和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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