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江高峰生态谷引、供水工程
答疑纪要
致各潜在的投标单位:
一、九龙江高峰生态谷引、供水工程水利部分的工程量清单中的临时工程招标清单第3.4.1施工房屋建筑工程中的单位由“元”修改为“项”,工程量由“0”修改为“1”,删除单价中的“1.5”;第3.5.1其他临时工程中的单位由“元”修改为“项”,工程量由“0”修改为“1”,删除单价中的“2.0”。(该部分报价请参考清单编制说明)
二、原定开标时间由2017年2月10日北京时间8:30时调整为2017年2月27日北京时间8:30时;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由2017年2月10日北京时间8:30时调整为2017年2月27日北京时间8:30时。
三、原定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由2017年2月9日北京时间17:00前修改为2017年2月24日北京时间17:00前。
四、招标文件及清单涉及以上内容均应做相应修改,其他事项均按招标文件中规定执行。
五、招标文件及清单已重新上传至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招投标系统,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注:
(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答疑纪要或补充通知的书面为准。
(2)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漳州九龙江阳明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17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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